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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南省唯一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以下简称高新区)。
(一)四至范围。高新区包括“一城五园”共六个片区,总规划面积为82.91平方公里,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40.57平方公里。
1.美安科技新城一期。西东至疏港公路和海口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边界、南至道育村以南石山镇域边界、东南至玉凤水库以西、西至海口市界、北至南海大道,总规划面积39.34平方公里。
2.药谷工业园(含港澳开发区)。海口主城区中心组团西南侧,北至海秀快速路,南至椰海大道、西至创业路、东至永万路,规划面积6.52平方公里。
3.海马工业园二期、三期。二期西至海口保税区中央大道,南至海口市货运大道,东侧分别与头铺村、南航部队及规划道路相邻的用地。三期北临椰海大道,南接规划中的南渡大道,西至规划中的中央大道延段,东接规划中的苍峰路南延段。规划面积1.85平方公里,均已完成开发。
4.云龙产业园(含云龙镇)。海口主城区外围东南侧,北到园区横六路,南达横园区八路,东至海榆东线,西接园区纵二路,规划面积3.35平方公里。
5.狮子岭工业园。海口主城区外围西南侧,范围北至海口绕城高速、东西两侧分别至中线高速和国道海榆中线,规划面积5.82平方公里。
6.海口观澜湖旅游园区。东北至东线高速公路,东至儒西村,南至大丰至木兰湾公路,西至海口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,北至绕城高速公路。规划范围26.03平方公里,规划建设用地8.24平方公里。
(二)功能定位。制度创新先行区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领区、离岸创新创业集聚区、服务重大战略协同区、国际文旅消费创意中心“四区一中心”。主要发展医药健康、低碳制造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服务业等产业。
(三)准入清单。
1.高新区(海口观澜湖旅游产业园单列)。制定了高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、美安科技新城、云龙产业园和狮子岭工业园的产业发展指导目录,明确了各园区重点推进、鼓励和限制、禁止产业。药谷工业园国科园片区和海马工业园实施“退二进三”战略。制定了招商项目准入门槛,明确了项目入园投资强度、产值、税收标准、环保要求。
2.海口观澜湖旅游产业园。制定了园区准入条件,明确了产业发展方向,企业注册资本,单位用地的投资强度、产出效益和税收等指标。